“智慧社区”产品经理的价值观底线

所有私产的“所有权”都可以细分为“使用权、转让权和收益权”这三权。如果违反这些设计底线,产品经理们的老板可能会哭晕在厕所里。

“智慧社区”产品经理的价值观底线
第一次我想探讨此话题的冲动来自一次不愉快的“智能门锁”体验。几年前,住宅小区“升级”了大楼门禁系统,从原来的普通IC卡刷卡开门改为同时必须下载App或使用公众号,并要求注册后使用。我尝试注册且企图走完流程,但最后一步停止了。回头一想,“这个不对啊,门锁是自家房产的一部分,关键的部分,物业公司凭什么这样安排!?”
最后,我找物业管理要求只使用普通IC卡进出大楼。

浸泡物联网产品设计差不多10年,直觉告诉我这个所谓“智能门禁”的设计问题在中国大陆并不是个案。其它奇葩的设计当然还包括十分普遍的社区空间广告屏。这些安排目前看来中国大陆的民众都见惯不怪,但在我看来,它们是否违背、违反住宅小区内的物权关系甚至破坏私产,都是有待商榷的。

人类的商品社会从最初的物理商品交易,慢慢发展到软件和虚拟商品的交易,推动这些虚实物品的使用价值的交易的,其实还不能脱离最基本的私有产权及其基本规则。在设计科技产品时,产品经理对这些底层规则的识别、遵守以及善用,构成了产品经理们的基本素养,也构成产品(和公司)能立足市场的基础。当“互联网思维”在中国大行其道后,物联网和智慧社区/智慧家居市场里也充斥着大量基于所谓“互联网思维”的产品。正本清源,就“互联网思维”产品这一概念,我们其实谈论的是“基于广告价值而设计的消费者产品”。那么,在“智能家居”和“智慧社区”场景,这个思维是否适用?

为了方便讨论,我们必须列出在此之前已存在的另外几种产品背后的“产品产权关系”,方便我们沿着历史变迁进行对比研究。于是,我设计如下的科技产品买卖双方产权关系图

上图中,On-Premis软件 是指买家用光盘或其它可移动存储工具,自行安装到用户100%控制和管理的计算机系统中的软件产品;而 SaaS软件 则是指所有用户的软件系统都集中安装、托管在卖家/厂商持有使用权并负责管理运营的计算机系统中的软件产品,通常叫“云产品”,而它们托管在租用的“云计算平台”。

本文也不谈产品用户体验的问题,因为对比用户体验,“智能产品”的设计背后有更底层的“产权关系假设”,这种假设,很多中国厂家的产品经理们不懂,有的也许懂,但不会在产品公众沟通中明说,甚至会刻意隐瞒各种“自私的设计”,然后默默交给自己自以为是的所谓“政府关系”,市场渠道,物业关系圈去部署和推广。

回归正题:“互联网思维”是否能应用到个人和家庭空间 —— 我们最内圈的私产空间呢?“互联网思维”在中国大陆“智慧社区”产品设计中无所不在,这说明部分用户的确愿意用自身隐私换取便利,容忍广告植入。另一方面,遵守本文倡导的“数字主权”设计底线的产品很少,是否就说明用户不需要这类设计呢?

我认为用户是需要数字主权和尊重隐私的产品的。正如微信这款价值观相对端正的产品出现在中国大陆之前,很少人相信遵守更高的产品价值观底线能带来更高的用户和市场价值。同理,“智慧社区”产品领域必定会出现类似微信这样的产品,这也正是各种新生的科技公司在“智慧社区”产品领域突破发展、搅局发展的契机。

最后,不是点题的点题。一个“智慧社区”产品如果要走长期路线、收获长期价值,必定不能背离基本的“产权关系底线”,也不能假设目标用户都是“科技盲”和“贪小便宜”的小市民,毕竟: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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